遺體接運

當親人亡故時最為重要的是:如何妥善地保存遺體軀體,並且安置靈魂暫居的處所;因此依據不同的身故方式,遺體處理的程序會略顯不同,以下將替您作粗淺地分類以及說明。
【遺體接運】
無論親人是在醫院或自宅亡故,除非規劃停柩於自宅,其餘情形皆須將親人的尊體接運至公立殯儀館暫作冰存以待出殯;這時,禮儀規劃師會聯繫遺體接運車輛前往指定地點會合並且協助接運。
(1)自宅亡故:
1.通知當地警察機關前來記錄死亡現場。
2-1若家屬對於死亡原因無疑義,則由衛生所或者民間醫師於執行「行政相驗」之後開立死亡證明數份。
2-2若家屬對於死亡原因有疑問,則透過警方報請地檢署檢察官和法醫預約「司法相驗」,視現場狀況判斷移置大體,或暫置於死亡現場等候相驗,或先運往殯儀館冰存待驗屍;確認死因無虞之後,由檢察官開立「相驗屍體證明書」。
※備註※
司法相驗「第一驗」→不會解剖
司法相驗「第二驗」→必須解剖
(2)醫院病故:
1.向護理站申辦出院手續以及死亡證明書10張。
2.替親人更換乾淨的衣物,並通知往生室人員前往病房接運遺體。
3.由寶隨願境聯繫協力接運廠商前來醫院接運親人的尊體。
(3)意外身亡:
依據案件輕重,由鑑識科判斷或是檢察官裁示是否能移動大體;此方式身亡的遺體必須經由司法相驗程序,家屬方得獲取相驗屍體證明書,以利後續殯儀手續的辦理。
若您有任何疑問或建議,歡迎留下您寶貴的建議,我們將盡速與您聯繫,感謝!
【遺體接運】
無論親人是在醫院或自宅亡故,除非規劃停柩於自宅,其餘情形皆須將親人的尊體接運至公立殯儀館暫作冰存以待出殯;這時,禮儀規劃師會聯繫遺體接運車輛前往指定地點會合並且協助接運。
(1)自宅亡故:
1.通知當地警察機關前來記錄死亡現場。
2-1若家屬對於死亡原因無疑義,則由衛生所或者民間醫師於執行「行政相驗」之後開立死亡證明數份。
2-2若家屬對於死亡原因有疑問,則透過警方報請地檢署檢察官和法醫預約「司法相驗」,視現場狀況判斷移置大體,或暫置於死亡現場等候相驗,或先運往殯儀館冰存待驗屍;確認死因無虞之後,由檢察官開立「相驗屍體證明書」。
※備註※
司法相驗「第一驗」→不會解剖
司法相驗「第二驗」→必須解剖
(2)醫院病故:
1.向護理站申辦出院手續以及死亡證明書10張。
2.替親人更換乾淨的衣物,並通知往生室人員前往病房接運遺體。
3.由寶隨願境聯繫協力接運廠商前來醫院接運親人的尊體。
(3)意外身亡:
依據案件輕重,由鑑識科判斷或是檢察官裁示是否能移動大體;此方式身亡的遺體必須經由司法相驗程序,家屬方得獲取相驗屍體證明書,以利後續殯儀手續的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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